2007年8月,對我來說是很特殊的一段時間:第一次邁出國門,第一次過團體生活,第一次離開父母的身邊,以及,第一次飛行5000公里,來到世界的另一半球。
那時,我14歲。
還是一個算不上懂得很多的年紀,跟著老師和翻譯,小小的人肩膀上也有了些許要代表學校代表祖國來交換的責任感;但更多的時候,只是單純地在享受著世界另一端的藍天白雲,陽光綠樹,還有無比香甜美味的奶油冰淇淋。
如果那也可以算作是一次旅程的話,那麼留給我最深刻的印象,就是那無邊無際的藍,藍色的天空,藍色的大海。
現在回想起來,那是一種安靜的、深邃的藍色,又似乎透著點寂寞,透著點蒼白。
從那時候我就有了要再來這裡的願望。然後,終於在兩年之後,在2009年,我踏上了這片土地,以一個留學生的身份,在這裡生活。
其實這個國家並不如記憶中那般處處都是美好的——應該說旅行和生活總是有著差距的。
人都說雪梨是南半球的紐約,而墨爾本則是南半球的巴黎。我生活的墨爾本,是一個住得越長久越讓我喜歡的城市。
旅行者來這裡,多是匆匆忙忙地經過十二門徒大洋路,坐著直升機俯瞰一下風景,然後回到市區坐船在亞拉河上照兩張相片。
該說我是個不合群、甚至略有些叛逆的人,以上的那些事,我所做過的只有某次學校活動一起去了大洋路,還在4個多小時的去程里吐得死去活來。
我喜歡墨爾本,喜歡South Yarra滿滿的陽光,咖啡的香味,週末人們買菜買花的熱鬧,街上環肥燕瘦、各式各樣的人展示著他們的儀態;我喜歡墨爾本,喜歡那麼多的圖書館、舊書店,不管在哪裡,有人結伴逛街,就有人安靜地在溫暖的陽光下閱讀;我喜歡墨爾本,喜歡在這個城市生活的自己,學會了輕行緩步,學會了不緊不慢,學會了享受孤獨的美好。
對Sydney這個城市,我更加喜歡雪梨這個譯名,沒有任何特殊理由,單單是這兩個字更有味道而已。
距離墨爾本有一個半小時飛機的路程,是五年前,帶給我無數個特別的回憶的地方;在某些意義上,那一次的旅行,也稍許影響了後來我的選擇。
前段時間搬家時整理東西,無意中找出了五年前在雪梨的聖瑪麗大教堂買回的十字架——這條鏈子,我曾經從南半帶到了北半球;又在兩年以後,把它帶回了南半球——只是,是這次,是一個不同的城市。
很長的一段時間里那是我最常戴的一條鏈子,後來鏈子斷了,加上這幾年間我經歷了幾次搬家,一來二去也不知道放在了哪裡。
依舊是當年的樣式,稍作修理和清潔之後,便又是我喜歡的那個樣子了。然而,我同那時的我,已經大有不同,正如金屬的鏈子經年產生了氧化的黃跡——那是時間流逝的痕跡。
倒也不至於說是物是人非——這個詞太過蕭瑟也太過沉重,由我這個不到20歲的人嘴裡說出來,未免太過蒼白。而是,從那時一個懵懵懂懂的少年,到現在,對自己的未來,自己的夢想,稍微見到了些雛形。像是明白了些什麽,又像是什麽也看不清楚。
但是我想,路,是要自己慢慢地走下去的。小時候我討厭魯迅的文章,總是固執地認為他寫的東西沒有絲毫的文學價值,而如今,我卻牢牢地記著:“這個世界上本沒有路。”
所以,回到雪梨。這一次,要用自己的眼睛,再看一次那個記憶中的城市;要用自己的雙腿,去走一遍那些曾經到過的,或者沒有到過的地方。
一半,是故地重游;另一半,是从未走过的路,从未邂逅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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